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宁大校发〔2022〕159 号)
文件规定,转学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学生转学理由正当,按照“转出、转入学校学历层次、招生录取批次相同”的原则办理。
(三)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未在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籍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按照特殊政策录取的学生,含定向、委托培养、免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普通专升本、五年一贯制、
三二分段制、自主招生录取学生、体育、艺术、国防生等提前录取批次学生;
4.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或应予退学的;
5.毕业年级和第二次转学的;
6.拟转出、转入学校在同一个城市的;
7.申请转学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的;
8.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9.其他原则上有失公平、公正和无正当理由的。
(四)在港澳台以及国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其他省(市)自行招收的港澳台学生,因管理体制不同,且未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高考,不予受理其转学手续。
(五)转学学生经批准可以降级,在校学习时间自动顺延,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六)转学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学生本人转学申请(签名须手写);
2.《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在宁夏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
3.申请转学学生当年招生考试录取名册复印件(一式 4 份),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印章;
4.申请转学学生在转出学校已修课程成绩单(一式 4 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5.申请转学学生在转出学校学习期间表现鉴定书(一式 4 份),加盖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印章;
6.因身体状况提出转学的,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原始病历。因专长提出转学的,须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具体办理程序及其他要求请拔打宁夏大学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咨询电话:0951-2061778。
大学二年级降级转专业时,如拟转入专业在相应生源省份当年没有招生,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正常参加审核,目前审核主要依据专业成绩进行评定。
宁夏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在一年预科学习阶段结束时,根据学校制定的下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中的预科转入计划,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选择专业。具体排名办法可以咨询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5063109。预科转入计划涵盖的专业涵盖除艺术、体育、高收费专业外大部分专业,具体计划人数需要在当年5月底咨询宁夏大学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我校面向除北京及港澳台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宁夏、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五个省区招生。贵州今年不出意外的话还是会招生的。